成名之作(三)

2020-03-23 14:22:59

世情

第二天中午,如林尽料想的那样,他妹妹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就不跟他一起去楼下的小面馆吃饭了。于是,林尽答应他妹妹回来时会给她带她最爱吃的蛋糕后便一个人下楼了。

林尽轻车熟路地来到楼下的小面馆,刚一进门,一位梳着马尾辫、围着围裙的女服务生就立马跑到他的面前,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这位长着标准鹅蛋脸、元气满满的女服务生就是昨天林尽和面馆老板口中所说的那位小陆。

小陆的全名叫做陆堔,不过她似乎对自己的这个男性化的名字不是很满意,因为她总是让关系比较亲近的朋友叫她“小陆”或是“陆儿”,绝不会让别人用名字来称呼她,即使是用“森森”(与堔谐音)这个昵称,也是不被允许的。由此可见,她对自己的名字是有多么得讨厌。你可能会问: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不改名呢?对于这个问题,除了小陆自己外,没有人知道答案是什么。

林尽在小陆的带领下,在一张空桌子旁落座,点了和往常一样的大碗面、小菜、还有汽水。面馆老板为了能让小陆跟林尽多聊一会儿,自告奋勇地从小陆手上接过服务生的工作,端着其他人点的东西穿梭在桌子与桌子、椅子与椅子、人与人之间的空隙中。

小陆将林尽点的东西送到他的面前后,便径直地拉开了他对面的椅子坐到了上面,然后胳膊肘拄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微笑地看着面前正在拌面的林尽。此时此刻,林尽跟小陆在陌生人眼中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儿正在热恋的甜蜜小情侣一样。就连面馆老板看到这一幕后也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他们会在人们的祝福声中结为连理、白头到老,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是他撮合了这一对儿璧人。

但面馆老板还不知道他中意的这对金童玉女是不会而且不可能结合到一起的,因为在他还没有察觉的时候,林尽已经向小陆表白过了,并且他还因此获得一张“好人卡”,说得简单一些,就是他被拒绝了。

对于小陆对自己的感情林尽是不会会错意的,况且他可是为了这场表白下足了功夫,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按这个表白流程跟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表白的话成功率也不会低于七成。结果,就是这个让林尽感到自信满满的表白,在它初次登场的时候就一败涂地、铩羽而归。

而小陆拒绝林尽的原因并不是她不喜欢他,反倒她喜欢他喜欢到了想和他结婚生子、白头偕老的程度!那么为什么林尽跟她表白的时候,她拒绝了呢?那是因为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他;那么为什么她觉得自己配不上林尽呢?那我们就不得不说一下小陆的另一个身份了。

白天的小陆是这家小面馆的看板娘,但一到晚上她就会摇身一变,变成化着浓妆、手持名牌皮包、身穿紧身服装、脚踩高跟鞋的性感女郎。每当小陆换上这身装扮时,总会有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在她家楼下等着她,那辆老爷车会载着她去往市内的各个酒店和旅馆,然后又在凌晨时分把她给送回来。

没错,小陆的另一个身份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应召女郎。说得专业一点儿的话就是性工作者;说得通俗一点儿的话就是“小姐”;如果用小陆亲口告诉林尽的话来说的话,那她就是一只会在夜晚歌唱的“夜莺”。所以当林尽向她表白时,她为了彻底断了他的还有自己的念想,声泪俱下地告诉了林尽她的这个特殊身份。

但她似乎小看了林尽的决心,他并没有被她的这一特殊身份所吓倒,反而表达了自己愿意接受她的一切,这让小陆颇为感动。但即便如此,她到最后还是没有答应林尽,因为林尽越是这样包容她,她就越觉得自己肮脏,就越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在小陆的眼中,林尽就像是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圣母,而她则是身背沉重十字架的赎罪者。自这个想法在脑海中成型的那一刻起,小陆就明白了她这辈子都不会跟林尽在一起,因为圣母是不能被赎罪者亵渎的。

如果林尽知道小陆把他比作圣母的话,那么他肯定羞愧难当,他还没有伟大到那种地步。说实话,当他从小陆的口中亲耳听到她是一只在夜晚歌唱的“夜莺”时,他的内心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一瞬间,虽然只有仅仅的一瞬间,但他还是确实地感到自己的脑子还有眼前变得一片空白,他使出全身的力量才没有使自己瘫倒在地。

即便自己受到了冲击,他也没有做出像一般男性所能做出的那种反应——将手里的花束或是礼物摔到一旁或是摔在对方的脸上,然后狰狞地骂着对方“骚货”、“婊子”、“公交车”;仿佛刚才的表白像是没有发生一样,仿佛至今为止的浓浓爱意都是凭空捏造的一样,仿佛此前为爱度过的、备受煎熬的、辗转反侧的夜晚都是一场虚假的梦境一样。

林尽可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是在得知了小陆是一只“夜莺”后,他也难以平息自己对她的感情,林尽觉得小陆做这份工作肯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只要她愿意说出来,那他肯定会乐于与其一起承担的,如果连这点觉悟都没有的话,那你又凭什么信誓旦旦地请求一个人与自己共度一生呢?

虽然林尽的告白最后以失败收场,但这个小插曲却丝毫没有影响他跟小陆之间的情谊,非但没有影响,反而他俩之间的情谊更加深了一层,因为他俩现在有了共有的秘密。

林尽一边拌着碗里的面,一边看着对面正对着他微笑的小陆,这样的对视仅仅持续了几秒,林尽和小陆就一同哈哈大笑起来。由于正值饭点,面馆内人声鼎沸,所以林尽和小陆的哄堂大笑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目,只是与他们相邻的几张桌子的客人向他们投以了好奇的目光。

“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吗?你这样瞅着我。”林尽面带笑意地学着他妹妹昨天说的话问道。

“没有。只不过是很久没看到你了,想看一看你的模样跟我记忆中的有什么区别。”小陆同样报以微笑地答道。

“才一个礼拜而已,不算久。呐,那你看出有什么区别了吗?”说到这里,林尽特意将耷拉在眼前的头发理了回去。

看到林尽这个耍帅的动作,小陆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有区别。”小陆坚定地点了点头说。

“什么区别?”林尽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道。

“我记忆中的你可没有像你这样臭美。”说完,她又捂着嘴大笑起来,没过一会儿,林尽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次就连临近他们座位的那几张桌子的客人都没有停下对话或用好奇的眼神盯着他们,可能他们已经习惯了吧。

“对了,你的小说怎么样了?还没找到合适的题材吗?”

“还没。”林尽咬着一块小菜,摇着头说。

“那我给你讲一讲我回老家遇到的有趣事吧,说不定对你能有帮助。”

“嗯!”

等到小陆把她的故事讲完后,店里的客人走了一大半,林尽碗里的面也所剩无几,期间面馆老板还特意地为林尽添了点面、加了点汤,面馆老板更是为了这两个久别重逢的人能够好好地交谈而躲进了后厨,跟正在那里和面的师傅进行了一场自面馆开业以来的头一次长谈,他们只有在有客人点餐或是付款时才暂停交谈,等到客人点完餐或是离开之后,他们便迫不及待地继续刚才聊到的话题。

开业这么多年了,面馆老板竟然现在才知道他跟后厨师傅这么合拍。就在面馆老板跟后厨师傅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林尽跟小陆在店里也聊得不亦乐乎。

“对了,你那个主顾怎么样了?”林尽咽下口里的面条问道。当然,他口中的主顾指的不是此刻正在厨房大声说话的面馆老板,而是小陆另一个身份的客人。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谈论小陆另一个工作上的事就像是唠家常似的稀松平常,但他们只在两人独处且周围没有旁人的情况下才会聊这件事,比如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估计是够呛了,现在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内呢。”小陆双手托脸,略显悲伤地说。

听到小陆的回答,林尽只是简单地“哦”了一声便继续低头吸着碗里的面。不知怎的,他刚才看到小陆脸上露出的悲伤之情时,心里竟然有些不舒服。

一说起小陆的这位主顾,林尽就想起了那晚浑身血迹敲开他家房门的小陆。那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另一个身份的小陆,结果她的形象跟他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头发凌乱地扎着、眼神迷离、脸上的妆也花了一大半,尤其是那张擦着口红的嘴巴看起来就像是马戏团小丑的嘴巴一样,更糟糕的是她全身上下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是红彤彤的、血淋淋的,而且还散发着一股特殊的腥臭味。

看到这种状态的小陆,林尽竭力地压制住了内心的恐惧与好奇,慌忙地将小陆带进屋内的卫生间里,打开淋浴头,让她把自己清洗干净;在关上卫生间的门后,林尽又慌慌张张地跑到楼下的药店买了一切能处理外伤的药物。等他拎着装满药品的口袋回来时,才发现自己虚惊了一场。因为他看见小陆全身上下只穿着贴身衣物坐在矮脚桌前的垫子上,身上一点儿伤口也看不见。

林尽找了一件自己的T恤和短裤让小陆换上,顺便提一下,这里林尽给小陆找的T恤和短裤多年以后穿在了他妹妹的身上。

林尽将一杯泡好的咖啡放在小陆面前,自己则拿着另一杯泡好的咖啡坐在了电脑的面前。两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能有多久?一分?一小时?一天?还是一年?林尽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就在他盯着杯中因他的气息而形成的波纹时,这间逼仄的出租屋内响起了悲伤的啜泣声,坐在他对面的小陆正在掩面哭泣。林尽将咖啡杯放到了矮脚桌上,然后抽出几张纸巾来到小陆的身旁,想到替她擦擦眼泪。

可谁知林尽拿着纸巾的手刚碰到小陆的胳膊,后者就像一只猛虎似的把他扑倒在地,等到林尽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小陆正骑在自己的身上亲吻着自己,她那热热的鼻息打在林尽的身上让他觉得就像是火山爆发时岩浆翻腾的热气、浴室内令人发晕的雾气、野兽捕猎时兴奋的喘息,直激起他肚子下方那一团暖气,心脏那里如同百虫爬行般奇痒难耐······结果,那天晚上林尽家的床要比平时响得还要厉害。

当两人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时,小陆说出了她刚进门时浑身血迹的缘由。涂在她身上的血不是她的,也不是别人的,而是新鲜的鸡血;而把这鸡血涂到她身上的则是她今天晚上新接待的客人。那个客人好像有什么勃起障碍,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下面的就抬不起来头。听小陆说,当那个客人往她的身上泼鸡血时,她害怕极了,甚至连客人什么时候完事的都不知道。

她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时,枕边有一沓子钱,那是客人留给她的小费,她将钱放进包里,迅速地穿好衣服,在负责接走她的人来之前,她就走出了酒店,打车来到了林尽这里;至于为什么要来林尽这里,小陆自己也说不清,她只记得自己当时的脑子一直浮现林尽的模样,所以她才会打车来到这里。由于她凌乱的外表,有很多出粗车都拒载她,最后她不得不出三倍车钱才有车愿意载她。

“那你以后要是再遇到这个客人怎么办?”林尽侧身看着躺在身旁的小陆问道,一只手轻轻地顺着她身体的曲线抚摸着。

“我会跟光哥谈一谈的。”小陆抚摸着林尽的脸颊答道,至于她口中的光哥就是管理她们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皮条客”,而且他还是黑社会的成员。

既然小陆已经想到了对策,那么就用不着林尽出谋划策了,他们又尽情地做了一次,然后相拥着熟睡到天亮。

这是他们第一次聊小陆另一个工作上的事。但最后令林尽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不知是小陆还没有和光哥谈过?还是跟他谈过了没起到什么作用?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那位往小陆身上泼鸡血的客人竟成了她的熟客,最后竟还成为了她的主顾之一!不过,最令林尽感到困惑的是小陆的变化,起初,她还十分恐惧,可到最后她竟然会主动地往自己身上涂鸡血。在得到小陆的首肯后,他把她的这段经历改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

林尽从面馆走出来时已经下午两点多了,往常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坐在电脑前写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通往街角蛋糕店的路上。自蒋米的那次拜访开始,林尽那雷打不动的有规律的作息时间就被彻底打破了,因为从那以后,他没有一天是按照作息时间生活的,而且就连他违背生物钟所产生的空虚和眩晕也逐渐减轻,仿佛他的身体正在适应现在的这种作息时间。

虽然林尽的生活方式正在改变,但唯一不变的还是他那找寻成名之作的题材的热情。在刚才小陆给他讲的故事中,林尽又找到了几个感兴趣的可以改写成短篇小说的话题;至于那符合他心意和要求的题材还是遥遥无期、望不见其身影。说起刚才跟小陆聊天的时候,有一件事让林尽很在意,那是他俩聊天快要结束时发生的事。

当时林尽刚把碗里的面汤喝完,正用纸巾擦嘴时,小陆习惯性地问了一句接下来他有什么安排,林尽回答说他要去街角的蛋糕店帮他妹妹买蛋糕。结果,这个林尽自以为很寻常的回答却让小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怎么?我没跟你说过我有妹妹的吗?”看到小陆如此吃惊的反应,林尽也有些发蒙。

“说过,说过。只是听你这么冷不丁一提,我没反应过来而已。”这时的小陆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表情有些失态,于是赶紧调整好自己的表情,说:“你妹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带她一起过来?”

“前天来的。由于她不爱吃面所以就没带她来。”林尽说谎道。他总不能说他妹妹讨厌面馆老板而不来吧。“她会在这里呆上一阵子,等我找个时间让你俩见上一面。”

“那实在是太好了!”

“那实在是太好了!”这句话一直回响在林尽的脑海里,他很高兴小陆愿意跟他妹妹见面,当看到她听到林静的存在时那么吃惊的反应时,他还觉得她讨厌他妹妹呢;但幸好只是虚惊一场。林尽一边想着安排什么时间让他妹妹跟小陆见面,一边提着刚出炉的蛋糕朝家走去。

自从林静来到这里长住后,林尽的写作就一直断断续续的仿佛遇到了瓶颈似的。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林尽也会思考这个问题,他得出的结论是:他妹妹的到来打乱了他原有的生活节奏,从而影响了他的创作发挥。

要想这种情况得到改善,那只能等到他妹妹离开这里调整状态了。既然写不出自己满意的作品,那么就索性不写吧。在心里下了这个决定后,林尽才安心地进入梦乡。顺便说一下,他现在的脊背已经完全适应了那张临时拼出来的“床”的软硬度,一觉起来,他已经完全感觉不到自己腰酸背痛了。

一天晚上,林尽躺在自己的“床上”问他妹妹,她待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他没见她写过一个字,她的功课不要紧吗?而他妹妹则一边看着电脑中的电视剧(自从林尽决定暂时不写小说后,他妹妹就把电脑挪到了床上),一边懒懒地答道,在开学前一个礼拜,她会向朋友借来抄完的。听到他妹妹的这个回答,林尽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他有些体会到了他上学时父母是怎样的心情。

说起他的父母,林尽就有些生气,自己的亲生女儿离家出走,虽然说是离家出走有些不太准确,但那也是孤身一人大晚上乘车来到这疏于管理的小区;他们不仅没有在她出门时阻止她,而且这么多天过去了也没打一个电话问一下他,他们们女儿是不是安全地来到他家了。

难道他们就一点儿不担心他们的女儿被坏人掳走?或是他们的女儿没去她哥哥那里,而是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在一起?关于照顾子女这方面,林尽他们的父母自以为已经尽心尽责,但其实一直都处在缺席状态。

林尽现在最大的烦恼并不是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小说,而是如何安排他妹妹与小陆见面。林尽已经旁敲侧问他妹妹很多次了,但他妹妹的回答多以否决为主,可能是先前面馆老板的态度让她产生了先入为主的思想,让她再也不想踏进那家面馆一步。看来让他妹妹与小陆在面馆里见面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林尽就想让他妹妹与小陆在家里见面。

虽然邀请小陆来家里做客不是一件难事,但到时候林尽该如何向他妹妹介绍小陆呢?说是普通朋友的话,他妹妹肯定是不会信的,因为她知道她哥哥是不会将普通朋友请到家的,就连蒋米这样的挚友,她哥哥也没请到家过几次;说是女朋友的话,林尽又觉得这会让小陆感到难堪;但是如果你向一个初入高中的孩子解释两个人是一种类似于柏拉图式的关系的话,那难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就在林尽苦苦思考该如何自然地介绍小陆而不引起他妹妹好奇的时候,他那间逼仄的出租屋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林尽不情不愿地从垫子上起身往玄关走去,桌子上敞开的小说一页也没有翻动。林静则趴在床上看着她哥哥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

“还能有谁?当然是你最好的朋友啦。”林尽刚打开房门,蒋米熟悉的笑脸便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我又带好东西来看你了,不要太爱我哟。”蒋米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说道。

“你说的好东西不外乎就是几罐啤酒和几袋小吃。”林尽一边说,一边将身体让到一旁好让蒋米能够进来。

“啧啧啧,此言差矣。”蒋米一脸得意地摇着手指说。接着他像探险队发现了什么值钱的宝贝似的睁大眼睛,将塑料袋拉开一边,伸进去一只手将一瓶装在里面的红酒拿了出来,特意地怼到林尽的眼前说:“这可是一瓶货真价实的拉菲红酒啊!就这一瓶要价就得七、八千呢!我今天刚把它从我家老爷子的酒柜里顺出来时想起了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

林尽一边看着酒瓶上描绘的拉菲庄园,一边摇着头。

“‘苟富贵勿相忘!’我刚把这瓶酒拿到手就想起了这句话,然后我就来找你来了。你说我是不是特别地够朋友?”

“够朋友够朋友。可你家老爷子发现酒柜里少了一瓶酒向我们兴师问罪怎么办?”林尽手里拿着那瓶拉菲红酒忧心忡忡地问道。现在林尽跟蒋米两个人看起来就像干了坏事而又担忧东窗事发的匪徒一样,说实话,谁不想尝一尝这传说中的高昂红酒呢?

“没事没事,我家老爷子不会因为一瓶酒特意跑过来发一顿火,再说了他又不知道我是和你一起喝的,况且酒柜里那么多瓶酒少个一两瓶是看不出来的。”蒋米自信满满地说,说完就走进屋里将房门顺手关上。

“我说过了只要我不杀人放火、不画漫画,做什么我家老爷子都不会管的。再说了儿子拿老子的东西怎么能叫‘偷’呢?”蒋米一边说着,一边脱下脚上的皮鞋,跟在林尽的后面向屋内走去。

“对了,忘了和你说了我妹妹现在在我这儿住。”快要走出拐角时,林尽回头对蒋米说道。“你妹妹?”蒋米有些惊讶地反问道。“对啊,你那么吃惊干嘛,你不都见过很多回了吗?现在已经上高中了,你说时间过得快不快?喏,你瞧,不正在那里坐的嘛。”林尽指着正端坐在矮脚桌后面、面带微笑的林静说道。蒋米顺着林尽手指的方向看去,有些愣愣地打了声招呼。

林尽看着蒋米楞楞的表情感到十分有趣便忍不住地打趣道:“话说你倒是自然一点啊,你不是自诩为‘情场贵公子’吗?怎么跟我妹妹打个招呼还紧张啊?”“这不事发突然,有些没反应过来嘛。”蒋米红着脸说,“谁能想到当年的小女孩现在出落成了漂亮的大姑娘了!”

坐在一旁的林静听到这句夸奖后面带羞涩地笑了起来,然后朝她哥哥瞥了一眼。而林尽一看他妹妹这个反应就知道她到现在还喜欢着蒋米,从蒋米第一次造访他家时,他就察觉到了他妹妹对蒋米的喜欢。蒋米身姿挺拔、长得帅气、说话还很风趣、最重要的是他对谁都很温柔,试问哪一个女性在遇到这样完美的异性后不坠入爱河的?

所以林尽觉得他妹妹会喜欢上蒋米也无可厚非,他并不反对二人交往,但要说到二人结婚的话,那他的态度就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也就是说他反对他妹妹跟蒋米结婚,因为一旦他俩的婚姻将来发生状况和变故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该安慰哪一方、数落哪一边。

“妹妹是什么时候来的?”

虽然蒋米这句话是看着林静问的,但回答的则是她的哥哥林尽,“大约是半个月以前,就是你找我喝酒的那天晚上来的。”

听到这个回答,蒋米有些遗憾地说:“早知道妹妹来的话,我就在你这儿睡到醒酒了。”

“要是那样的话,叫醒你的就不是你老爹的‘夺命连环call’了,而是我的‘佛山无影脚’了。”

林尽的话音刚落,出租屋内便爆发出了一阵哄堂大笑。

“对了,你还记得那个算命很准的算命先生吗?”蒋米转着手里的玻璃杯问道。自然,玻璃杯中盛着就是他拿过来的拉菲红酒。说实话,林尽虽然觉得这拉菲红酒与他往常喝的红酒有所不同,但他却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同;而且他还觉得喝多了后就变得跟普通红酒一个味儿了。果然如此高档的红酒不是像林尽这样的普通市民所能消遣的,林尽每喝一口就觉得自己像是在暴殄天物。

“记得,他怎么了?”林尽看着杯中的红酒答道。开玩笑,林尽怎么可能会忘记呢?这间逼仄的出租屋就是因为这个算命很准的算命先生住过他才租的。

“我听别人说他已经跑路了。”蒋米前倾着身子,压低声音说,仿佛这间房间内潜伏着会偷听他们说话的陌生人一样。

“不是吧,他犯了什么事?”林尽以同样低的声音迫切地问道。蒋米的话已经在他的心底激起了波澜。

“听说是泄露天机太多,被天上的神仙收走了神通,算命算得越来越不准,因此没少得罪大客户,使他们投资的钱付之东流,最后被逼无奈不得不跑路。”

蒋米的回答让林尽的心里“咯噔”一下子,然后是无尽的失落,失落的原因并不是那位算命先生被迫跑路,而是他担心这间出租屋会因前任主人的命运而风水大变,那样的话,他特意搬过来住就会变得没有一点儿意义。

“你是听谁说的啊?”林尽抱着抓紧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决心问道。

“当然是从我家老爷子那里听说的啊。你也知道我家的买卖蒙了那位算命先生不少恩情,他前两个月为我家算的那两桩投资也赚了不少钱。这不,我家老爷子前两天去他店里想要好好谢谢他,结果,去了才知道那里早已人去镂空。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了整件事的缘由。”说完,蒋米喝了一口杯中的红酒,喝完还眼带赞许地盯着杯中的红酒看了一会儿。

林尽听着蒋米的诉说,思绪回到了半个月前他领着他妹妹去步行街购买衣服的那个时候,他没想那张贴在卷帘门上“有事休息”的纸条竟然成了那位算命先生的绝笔信。

蒋米悠闲地喝着杯中的红酒,林静则坐在一旁吃着零食,时不时地跟蒋米聊上几句,而整个房间内只有林尽自己一个人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整个人都蔫了,他觉得自己与成功之间的距离又变远了。

“你说罗本这小子是不是找到了什么发财的道儿啊?不仅把欠我的钱给还了,还把我身边人的钱都给还了。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

林尽一直在思考算命先生和这间出租屋的事,自然没有听蒋米说的话,直到一颗花生米砸中了他的额头,他整个人才清醒过来,思绪也回到现实当中。

“啊?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蒋米一副“你果然没有听我说话”的无奈表情,叹气说:“我说罗本是不是找到什么发财的道儿了。”

“什么意思?”

“他把欠我的钱都还给我了。”

林尽听到蒋米说罗本把欠他的钱都还给他时,情不自禁地问道:“十万?”在看到蒋米点头后,林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他完全了解罗本这个人,他在没有确保充足的赌资之前是不会还任何人钱的,除非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即使这样,你也只能拿走部分欠款。至于为什么林尽对罗本这个人这么了解呢?那是因为罗本跟他、跟蒋米都是高中的同班同学。

高中时期的罗本可是老师们跟同学们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代表,每个人都觉得他能拥有一片光明的未来。事实也确实如此,凭借着优异的高考成绩,罗本如愿地考入了心仪的大学,并凭借着过硬的电脑技术赢得国内外无数家知名软件公司抛来的橄榄枝。但就是这样前途如此光明的罗本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这一切的起因竟然是罗本新交往的女朋友。

在经历了十年寒窗苦读后,许许多多的大学新生在升入大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谈恋爱。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大学本来就是荷尔蒙与梦想交织的地方。在周围的朋友们都交到了心仪的对象后,罗本也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追到了他心目中的女神,对于那时特别幸福的罗本来说,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打开了潘多拉之盒。

在交往的过程中,罗本的自卑与虚荣逐渐地显现出来。出身贫困家庭的他一直在向他的女朋友隐瞒自己的家庭情况,因为他害怕他的女神会在得知他是一个穷小子后会离他而去,转身投向别人的怀抱。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同时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每逢大节小节以及各种算得上是纪念日的日子,罗本都会给他的女朋友送礼物,而且件件都价格不菲;当然,就凭罗本每个月两千块钱的生活费是不足以支付这些礼物钱的,这些钱都是罗本从网上平台贷的,这便是他踏进借债深渊的第一步。

整个大学期间罗本债台高筑,前前后后欠了网上平台以及个人总共三十多万。造成这点的原因无非是拆东墙补西墙,这个平台到期了,到那个平台上借点钱还上;那个平台到期了,再到另一个平台上借钱还上······如此反复地滚雪球,罗本终于把雪球滚到了足以压死自己的程度。为了尽快还上所欠的外债,罗本开始接触非法网站上的黑彩与赌球信息,渐渐地,他对于他女朋友的喜爱已经赶不上他对赌博的热爱了,也因此到最后他的女神抛下了他,投向了别人的怀抱。

可以这么说,罗本对于赌博的热爱已经达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了,有时运气好的话能一下子还清三四个平台上借的钱,要是运气差的话再向四五个平台借钱也不是什么少见的情况,只是后者出现的次数要比前者出现的次数要多得多,要不然罗本早就成为亿万富翁了,也不至于落到债台高筑这种地步。

也是由于外债这个原因,罗本毕业以后没有去那些知名的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了一家支付薪资最高的小公司工作(因为那些大公司给出的职位都是普通员工,只有这家小公司给出的职位是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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