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长若斯

2017-10-19 0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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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长若斯》by 败家娘们乐玺

1

上个世纪的穗城,如一个正值芳华的美女,引诱着无数英雄豪杰悠然向往。

繁华的港口贸易催生了这块穗城长久的富饶,乃至到了民国,时代更迭,这里更进入史无前例的鼎盛。

1930年,20岁的周琛考入了穗城华南大学,在那里攻读医科。

他原是成都人,家里开一家生药铺子,很平凡的身世背景。不过每个少年人骨子里都有一颗不安分的心,它不动声色地躁动着,催促着一个人去寻找另一种可能。

因此,周琛踏上了穗城厚实的土地。

周琛遇到卢月意的时候,已经是1931年了。

此之前他度过了一段非常艰难的时光,教授的冷遇、同期的欺凌,房东奇怪的要求磨平了他少年的棱角,他迅速成长为一个不于外露沉稳练达的成年人。

可是,每当跟卢月意在一起,他努力保持的修养总是处在半崩溃的边缘。

卢月意穿着妖娆的旗袍柔软的狐裘,精力十足地在商店街上走着,看到前面装潢奢美的时装店,垫着细尖高跟鞋小跑过去。

她对一切漂亮的东西永远保持着孩童般的兴致,她看透明玻璃窗的眼神就像孩子看到了布满草莓的奶油蛋糕。

正欲推门进去,才后知后觉朝后转身,着急地跺脚,“周琛,你快点。”

周琛左手右手都掕满了购物袋,他慢腾腾地走过去。到了她跟前,脊背挺得笔直,他单手将玻璃门推开,礼貌颔首:“卢小姐,请进。”

卢月意是穗城轮船大王的掌上明珠,之前是在香港念高中,在香港时,因为拍摄了一组过于裸露的广告画片,突然被学校强制退了学,这才回到穗城。

她是个少见的美人儿,拥有一双瞳色很浅的猫眼,娇脆的脸蛋极其苍白。

是很容易勾起男人潜在的保护欲的那款,只是性格里带点儿神经质,令人实在不可恭维。

肤浅的富家女是周琛对卢月意的全部评价。

这评价里,带着些不耐烦,带着些瞧不起。

2

周琛认识卢月意完全是因为她的未婚夫言培煦。她是他的未婚妻,而言培煦是周琛为数不多的朋友。

这段跨阶级的友谊始于一场一致抗外的厮杀,此后周琛就成了言培煦口中的“自己人”。

言培煦是位教科书式的“二世祖”,所以作为纨绔子弟的好朋友,周琛被最大限度地利用他能充当起的任何角色。

卢月意从香港回来,卢言两家正好张罗起她与言家小少爷的婚事。他俩人前一对璧人,暗里相互看对方不顺眼,俨然没有在一起过一辈子的觉悟。

两家大人时常耳提面命两个年轻人多约会促进感情,两人在人前答应得爽快,出了门,正与隔壁女校的“舞会皇后”打得火热的言培煦便把卢月意扔给了周琛。

有很长一段时间,卢月意占据了周琛所有闲余时间,他们不算朋友,他只是她的仆人,鞍前马后,如影随形。

陪她逛街买衣服,陪她听歌剧看电影,陪她去联华明星公司试戏,他心里早有诸多不满,但一贯表现得像个绅士。

他从不和卢月意多说没必要的闲话,因为他知道,她再漂亮再光彩夺目,到底与他无关。

卢月意也知道他不待见自己,可她在他面前总装作不会看脸色的傻姑娘。

有一次,言培煦拉周琛参加了一场有许多医学界人物莅临的宴会。

上流社会的生活从夜幕降临后开始,一般要闹到凌晨才会结束。

败家娘们乐玺
败家娘们乐玺  作家 微博ID:败家娘们乐玺 已出版长篇:《芙蓉骨》《夫如一夜春风来》 短篇小说:散见于《花火》《紫色年华》《飞魔幻》等期刊杂志 痴迷张爱玲的娓娓叨絮,艳羡李碧华的奇情巧思,陶醉王小波的字字珠玑,沉溺三岛由纪夫的细腻凄美,不讨厌乔治马丁的一言不发死主角~

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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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长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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