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

2019-10-15 18:45:29

爱情

傻瓜

村口的花椒树褪去了米粒一样的淡黄色小花,结出小小的青色果实。

紫菀背着一竹篓的猪草,一路哼着欢快的小调回村。乌油油的麻花辫子垂在腰际,眼睛湿漉漉的,仿佛把周遭的绿意水色,全部敛到了眼眶里。

同村的长生正费力地担着两桶水歪歪斜斜地走过,裤腰里还别着看到一半的书,瘦高的个子一步一打晃,桶里的水便跟着身体的幅度溅出来。

“哎,书呆子,你是担水呢还是泼水呢?”紫菀打趣道,清亮亮的嗓音就和她的人一样清澈干净。

长生没答话,放下担子沉思了一下,从路旁的树上捋了一把树叶扔到了水桶里,然后依旧挑起担子闷着头地往前走,只不过晃得幅度比先前小了很多,水也没有再溅出来。

紫菀看着他瘦高的背影,不禁歪着头笑骂了一句:

“傻瓜。”

长生其实并不傻,非但不傻,还相当的聪明。

他是村子里的第一个高中生,如果不是家里没钱供他继续念书,他将来肯定还会是村子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叫他傻瓜的,只有紫菀而已。

因为他总是夹着书本,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在干什么。

话很少,闷闷的,性格说不上来的冷清。

惟独面对紫菀,才会让他有点人气。

曾经有人跟紫菀打趣说:“长生那个书呆子只有看你的时候才像个正常人。”

眼角眉梢都写着温柔,哪怕闷闷的一句话都不说。

紫菀闻言脸红了一大片,她一把推开说话的人:“别胡说,人家可是要去做老师的人。我大字都不识一个。”

隔天去井台打水时碰到长生。

书呆子看着她,犹疑再三,终于闷闷地开口:“你识字的,我教过你写你的名字的。”

紫菀把水桶扔进井里,一圈一圈的涟漪慢慢晕散开来。

长生教紫菀写名字,还是小时候的事。

因为家里穷,紫菀没念过书,虽然表面上不在乎,但她其实还是很羡慕会写字的人。

有一次和别人吵架,对方很不屑地跟她说:“我才不和你吵,你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6岁就能踩着凳子烧饭的紫菀,被熏了一脸烟灰照样笑嘻嘻的;瘦小的个子能背一大箩猪草的紫菀,肩膀被勒出深深印痕也一样唱着山歌。

这一次,却像普通小孩子一样,放声大哭。

一直在旁边静静看书的长生,合上书本,把紫菀拉了出来。

一声不吭地捡起一根小树枝,握着她的手在沙地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两个字:

紫菀。

然后擦掉紫菀的眼泪,很认真的说:“这个是你的名字,你会写了,别哭了。”

紫菀的爹有哮喘,说一句话就要顿一下,喘得厉害的时候就像拉风箱一样。所以每隔一段时间,紫菀都要上山采一次草药。

开始的时候,紫菀会觉得奇怪。

因为每次她上山采药,总能碰到长生,手里拿着书,不是牵着牛,就是背着猪草,不紧不慢地跟着。

“书呆子,你跟着我做什么呀?”紫菀一边拨开草丛找药草,一边大声地冲不远处的人喊。

长生不答话的时候居多,偶尔也憋红脸回一句:

“山又不是你家的。”

紫菀于是便无话可说。

两个人老是一前一后地回村,闲话就多了起来,十六七岁的姑娘小子,闲话总是特别得多。

紫菀没怎么在意,一副别人说又不少块肉的模样,倒是长生,开始避得远远的。

怎么个避法呢?

往往紫菀爬到半山腰,一回头,书呆子要么牵着牛,要么背着猪草,依旧不紧不慢地在山脚晃悠呢!

也不再和紫菀一前一后回村,要么比紫菀早回去,要么就晚很久。

渐渐的,紫菀摸出了规律。

如果她采到药高兴地亮嗓子唱歌,长生看到她下山,多半是扭头立刻就走,偶尔也等着她快到山脚才一路小跑着回村;要是她回去的时候天快黑了,长生必定远远的跟着。

只有一次例外。

紫菀那天下山比较早,长生便早早回去了。

但紫菀在半山腰发现了一片野草莓,大片大片的墨绿缀着红色的果实,又好看又馋人。于是不自觉地耽误了时间。

等到回去的时候,月亮都已经出来了。紫菀几乎是一路跑着奔回村。

一到村口,就看见长生打着手电站在花椒树下不停地踱步转圈圈,看到紫菀来,呆了呆,默默地收起了手电的光。

紫菀从背篓里抓出一把野草莓:“书呆子,你在这里干什么?要吃草莓吗?”

长生闷闷地回了一句:“我找扣子。你该回去了,我听见你娘叫你了。”

紫菀把草莓塞到了长生的手里。

月亮大得出奇,也明亮得出奇,野草莓甜甜酸酸的。

紫菀看着闷闷的长生,笑得很得意:“傻瓜!”

十七岁的紫菀要跟着远方表姐去城里打工,爹的病要治,哥哥也到了要娶媳妇的年纪,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

临走之前,紫菀把自己绣的一双鞋垫偷偷塞给了长生。

眼睛看着天,很不自在地说道:“你可不要多想啊,我看你可怜才给你绣的。”

长生只是傻笑。他娘死得早,他从来没有穿过绣花的鞋垫,于是很珍重的,把鞋垫塞到了枕头里,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能开心得笑出声来。

紫菀走的时候穿了素蓝色的衫子,辫子合称一股垂在背后,衬得人愈发俊俏。她湿漉漉的眼睛在送行的人群里转了一圈,然后盯住长生,笑眯眯地说道:“我过年就回来啊。”

长生用胳膊夹住书本,在心里悄悄算了下日子。

冬天来了,年关近了,大雪封山了,年已经过了,雪化了,春天来了。

长生已经当了村里小学的代课老师,他敲钟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向村口望望。

但是紫菀,她一直没有回来。

紫菀被表姐骗着喝了掺有安眠药的汽水,一路昏睡着,被辗转卖到了离家几千里远的地方。

等到她彻底清醒过来,已经是别人的新嫁娘了。

表姐也算是残存了一点良心,念在亲戚一场,把她卖了一个还不错的人家。

男人家底还行,人长得也不差,除去年纪比她大了十岁,待她,也总算是很温柔的。

试过跑,想过死,睁大眼睛紧握着菜刀不眠不休。

村里人都说她是少见的烈性女子。

紫菀觉得自己的心里燃烧的熊熊的愤怒烈火,却不知道烧向何处。

她只有把手中的菜刀攥紧一点,再紧一点。

夜里靠着墙壁发呆,想着故乡山野满目的绿,想着淳朴亲热的乡亲。

还有,花椒树下红着脸的少年。

一遍遍的,哭到不可自抑。

有人劝解她说:“总归是要活着,好好活着,总会有机会。”

一剪刀剪去了留了多年的辫子,原本湿漉漉的眼睛因为流了太多眼泪而渐渐木然,哭到没有眼泪可流,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渺茫的机会,再也没有了。

十八岁初为人母的紫菀,认命了。

终于能够回到故乡已是孩子周岁以后。

男人待她真的是极好的,不惜和家长闹翻,也要带她回家。

回家路途遥远,要坐两天一夜的火车。

半夜里紫菀哄完孩子,一抬头,看见男人满脸的眼泪。

“如果你回了家,就不要再跟我回去了。”

这句话,男人反复跟她说了无数次,这个老实又愚孝的男人,总是在父母的压力与良知之前徘徊。

紫菀温柔地帮他擦掉眼泪,笑着说:“我心甘情愿跟你的,你说什么傻话。”

故乡还是那个故乡。

村口的花椒树,湿漉漉的井台,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什么都没变。

紫菀抱着孩子领着男人进了村子,路过花椒树的时候,她的脚步顿了顿,终于,还是快步走了过去。

长生听到紫菀回来的消息,几乎是飞奔到她家,带着一脸的喜气。

然后,在看到她绞短的头发,怀中的婴儿,身旁的男人之后,脸上的喜气逐渐褪去,苍白如纸,至悲哀至绝望,一言不发的,又飞奔而去。

紫菀看着他依旧瘦高的背影消失在墙的拐角,死命掐住手心,稳住不停抖动的手,转头笑着跟男人说道:“这个书呆子,就是不会打招呼。”

那是紫菀,最后一次见到长生。

日子真的如同流水一般过去。

父母先后去世,哥哥也搬离村子,紫菀和故乡,几乎是断了联系。

孩子渐渐大了,她的头发一直没有留长过,男人偶尔说起年轻时候的事,总是要说起她那头乌油油的长发。

紫菀总是似真似假地打断:“我是一下子把自己和家乡剪断了哟。”

还有花椒树下,那个瘦高的少年。

某一年的除夕。

在满耳的爆竹声中,紫菀热火朝天地张罗着年夜饭。

电话突然响起,无来由的,她觉得心跳得极快。

顾不上擦掉手上的油腻,喘息着接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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